江苏启东市民广场灯光及电缆防盗系统工程施工招标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QDS201207053
业主单位: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
报名截止:2012-08-2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安全防护 电工电子电器 水利桥梁建筑
招标公告正文:
1.启东市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处的启东市市民广场灯光及电缆防盗系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江苏缔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启东市新城区内
(2)工程规模:估算投资11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8月至2012年10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的书面通知为准)。
(4)总工期:5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施工图所示市民广场的灯光安装(含供货)、灯光基础、预埋管、电缆及电缆防盗系统工程等(道路套管及跟随建筑有关的预埋管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一级。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必须真实,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9)投标企业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城市公园、广场亮化工程造价800万及以上);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各企业参与本次招投标的,须提供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其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无行贿行为记录或行贿犯罪档案的书面证明材料。
7、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前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电子文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邮箱。
8、投标申请人于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之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并在2012年8月21日上午9时30分开标(具体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300元。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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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