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云南金沙江阿海水电厂试验设备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云南金沙江阿海水电站由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开发建设。现对云南金沙江阿海水电厂试验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征集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招标人将在本公告中载明的报名截止日期,根据拟参与投标的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审查,对符合招标要求的单位发出投标邀请函,对未通过预审的单位不作任何说明。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函获取招标文件。
一、招标人
招标人: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金沙江阿海水电站。
2、工程拟建总规模:5×400MW。
3、本期规模:5×400MW 。
4、建设地址: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与宁蒗县(左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
5、建设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建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发改能源〔2005〕2609号)、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云发改办能源〔2006〕3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金沙江阿海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1〕63号)。
6、 工程简介
阿海水电站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与宁蒗县(左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是金沙江中游河段一库八级的第四级,上游与梨园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金安桥水电站。
电站装机容量2000MW(5×400MW),库容8.06×108m3,多年平均发电量单独运行为80.98×108kW.h,联合运行为89.92×108kW.h。机组在电网中担任基荷、调峰、调频、事故备用任务。计划2012年9月首批机组投产发电。电站按“无人值班”原则设计。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的设备分以下两个标段,
标段A(AH2012/E01-A):压力检定设备、热工自动检定系统、油化验仪器及其他;
标段B(AH2012/E01-B):保护室试验仪器、电气试验设备;
2、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任何一个标段或同时投二个标段。招标人根据评标情况可以将任何一个标段或全部标段授予一个投标人。
3、投标人须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自身的生产及生产能力,自行决定是否对本次招标进行投标,编制投标文件,并且一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只能有一个报价。
4、投标人应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设备的采购、包装、运输、交货、保险、技术资料的提供和现场。所有工作应由有关专业和行业方面有经验的人员、利用最先进的方法来完成。负责提供合同设备现场安装、调试运行、验收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提供培训等,并对上述工作的质量负责。
5、设备交货
交货时间:2012年9月30日。
交货地点:阿海水电站工地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四、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在本公告中载明的报名截止日期后,从报名投标人中筛选符合的投标人,并通知其获取招标文件进行密封投标。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且应符合下列:
1、 投标人必须是一个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具有生产许可证或证明的生产制造厂家(公司),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作为特种行业的产品(如电气试验设备、保护试验设备等)有相关行业的产品认证和生产许可证。
4、公司除具有大型水电站试验设备的供货业绩外(至少提供其中一类的业绩证明),还必须在中国国内有完整稳定的售后队伍。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具有不低于GB/T19001或ISO9001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已通过认证)。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所代理的产品必须是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代理的制造厂商应满足1、2、3、4、6条所规定的要求。
提供的所有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
六、审查文件提交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以书面形式向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审查文件,参加预审:
1、《金沙江阿海水电厂试验设备采购投标申请书》;
2、投标人概况;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代码证;
4、近3年内在中国境内完成和正在实施的类似设备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必须注明建设单位、投资规模、投产时间、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建设单位的联系电话等);
5、由银行或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6、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
7、由第三方提供的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
8、正在履约项目、准备承揽项目的规模、供货周期等情况;
9、投标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提供的所有审查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年7月31日--8月5日。
八、预审文件的递交
1、预审文件提交截止日期:2012年8月5日下午17:00时。
2、预审文件电子版要求:
投标人还必须同时发送电子版“预审文件”至下列邮箱:
九、预审文件电子版与文字版内容须一致并具有同等效力。
十、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另行通知。
2、每套标书将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6137578。
负责人:史国华 13683654548 李 波 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