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福建省泰宁县大田溪防洪堤及河道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2012-07-3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福建省
招标编号:FJZH2012-053
开标时间:2012-08-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业主名称:泰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
所属地区:
福建省泰宁县大田溪防洪堤及河道清淤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ZH2012-053
1.招标
本招标项目福建省泰宁县大田溪防洪堤及河道清淤工程施工已由省水利厅及财政厅以闽水建设【201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泰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福建省泰宁县大田溪防洪堤及河道清淤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泰宁县;
2.3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及地方自筹;
2.4工程建设规模:约 2014 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其中C1标段:防洪堤工程:长为683.0m,护岸工程:长为1550.3m,清淤工程:长为810.0m; C2标段:防洪堤工程:长为1143.8m,旧堤加高:长为309m ;C3标段:防洪堤工程:长为302.4m,护岸工程:长为1798.3m,清淤工程:长为440.0m。
2.7工期要求:C1标段:6个月、C2标段:6个月、C3标段:6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
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
书》;
3.5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6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
质(含临时)且须在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经过信用登记备案;
3.7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
员、质检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8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
料员、造价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
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1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 每个投标人可对3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2年7月 31日至2012年8月 06日(法定
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标段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电汇或银行转账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应提交不少于人民币 10万元(无论投几个标段)的投
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08月 17日上午9:30时 ;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本人 和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凭证(以上均要求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 夏 青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010--88621652
邮箱:
yaqing.xia@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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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