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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办公建筑的负荷等级如何确定

发布于:2012-07-29 22:05:29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复制转发]
1、《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第1.0.3条条文说明:将部省级行政办公建筑定为特别重要的办公建筑,即一类办公建筑。如按此条规定,省级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及部位按一级负荷供电;
2、、《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 67—2006第7.3.1条第2点:省级行政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和部位按二级负荷供电;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表A:省部级政府办公建筑的重要设备定为一级负荷。

到底按哪个标准设计呢?
  • 任逍遥
    任逍遥 沙发
    民规中附录A 国家及省部级政府办公建筑中客梯、主要办公室、会议室、总值班室、档案室及主要通道照明应为一级负荷
    2012-07-30 10: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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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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