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电销中心装修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电销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天心区;
②建设规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电销中心装修工程,该建筑首层1706M2,其中临建256 M2,二层183 M2。总投资约600万。
③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一个标段,长沙电销中心装修工程施工。包括室内装饰工程、
给排水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弱电系统工程等,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④计划工期:60(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执行;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发布的《长沙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I办法。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部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③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④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⑤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及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原件),关键岗位人 员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
⑥省、市外企业须办《入长登记证》,并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 人员的无在建项目证明原件。
⑦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⑧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 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
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7月27日至 2012 年7月31日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他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010-6021 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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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