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联合电力有限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固定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内蒙古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固定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固定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固定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采购项目包括:固定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供货、工厂验收及现场 安装、调试、验收、保修、售后服务及其它必需的事项和要求等。
二、项目实施地点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
三、项目交货期:签订技术协议后1个月。
四、资金来源: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技改专项资金。
五、付款方式:1:8:1 即预付款10%,项目验收合格付80%,质保金付10%。
六、资格要求:
1、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方必须具有铅酸蓄电池生产许可证。
3、投标方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以上。
4、近3年在电力行业内至少有3家使用过投标方生产的蓄电池(附合同及用户使用证明)。
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2年7月27日—2012年8月2日17:0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下列证的原件和资料的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二份,电子版一份。如资料不全,招标人拒绝接受。
(1)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为该项目负责人)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类似项目业绩原件(附合同)及复印件;
(8)企业概况。
七、资格审查和报名时间:与报名时间相同
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需提供上述(1)—(8)项证的原件,原件审查后退还。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 13961
传真;010-602 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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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