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净月人工湿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项目编号:JYZB2012-72
一.招标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已由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批字[2012]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推荐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共划分1个合同段
合同段 项目 招标范围 计划工程日期
01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净月人工湿地工程 人工湿地工程 2012年8月25日至2012年9月15日,工期22日历天
2.2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一项及一项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3.3 外埠投标人应按吉建管【2011】32号文件要求,在我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并具有与本项目投标要求相适应的资质后方可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30日至 2012年8月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
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 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10-52285068
移动手机: 13671198177
传 真:010-58859235
电子邮箱:
zbcg862@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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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