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土建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30号文批准修建,项目发包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1〕30号文核准,招标文件已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该工程起于南宁至北海高速公路那马互通以南K1993+931.906附近,终于钦州市钦北区大寺镇南间村。项目主线要求由原来的六车道改为八车道,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长约45.324公里。
2.2本次招标的广西沿海高速公路改扩建一期土建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划分见附件。招标工程内容为:路基土石方、桥涵、路基防护及排水、旧路面层破除、旧路底基层及基层处治、旧路基病害处理、路面、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工程工期: 18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注册资本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具有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平均营业额(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具有满足要求的高速公路土建、路面及维修养护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企业资质信息应已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生成名录信息发布(厅公路字〔2011〕114号),且资质条件与名录相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1个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7日至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出具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和2012年1月(含1月)后出具的经办人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或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提交上述资料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书要求存档原件一份)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仅能购买1个标段的招标文件,且相应编制递交所报标段的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5. 踏勘现场时间:2012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集中。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8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时。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27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 13961
传真;010-602 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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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