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蓝坊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信息详情
招标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蕉岭县蓝坊镇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蕉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蕉发改[2012]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蕉岭
县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财政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主要完成新建5宗山塘主坝,总库容16.7万m3;12处小型引水陂的修复重建;改造总长约28km的灌区渠系工程的建设任务。
2.1工程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1032万元;
2.2招标范围:按立项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试运行等;
2.3工程地点:梅州市蕉岭县蓝坊镇;
2.4建设工期:计划工期6个月;
2.5承包方式:采用EPC(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主体,即责任方;联合体成员单位不
得多于2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单位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和水库枢纽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均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广东省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或广东省外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并在本企业注册。
3.2 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2012年8月1日16:00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进行符
合性审查,审查结果将网上公告。
联系人: 张伟(经理)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5884 1605
传 真: 010-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质、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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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