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国电蒙电新能源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二期6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2012-07-26
招标编号:GDCX-SGZB12-17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内蒙古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国电蒙电新能源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二期60MWp光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GDCX-SGZB12-171
日 期:2012年7月26日
1.1 受国电四子王旗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人式(二步开标),邀请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EPC工程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质。投标人可为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或承包商或设计单位,其资质和业绩必须分别符合下述要求:
1.2.1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商的注册资本金必须在4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太阳能电池组件的产品必须通过国内或国际认证机构的认证,必须具有CQC或CGC等认证证书,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二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EPC工程,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同时提供由用户签署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或
1.2.2承包商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内必须已经成功承包一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工程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或
1.2.3国内综合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在近五年必须有已经成功总承包二个110KV变电站或二个49.5MW风电或一个兆瓦级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
1.3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蒙电新能源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二期60MWp光伏项目的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包括升压站设计、光伏电站设计、1:500地形图勘测、地质详勘)、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筑安装调试试验(含施工水源、进场道路、施工电源、110KV升压站,对端间隔调试)及检查、竣工、试运行、消缺、移交、性能验收试验、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交钥匙工程,同时也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不得用于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目的。
1.5 购买招标文件日期:2012年7月26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内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是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1.6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1、购买招标文件的必须是投标人。2、提交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完全正确的,必须是投标人的。此账户信息将作为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3、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如以上信息提交不正确,将会对整个评标过程产生不良影响。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7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竣工期 投标保证金
(万元人民币)
1 国电蒙电新能源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二期60MWp光伏项目EPC总承包 1套 10000 2012年11月30日 ≮2%投标总价
1.8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与招标代理机构相联系。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丽
手 机:18201281469
电话: 010-52425992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ll1367788158@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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