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江阴市镇村河道轮浚(利港镇红旗河)整治工程的招标公告
2012-07-2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苏省
1、江阴市利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名称)的江阴市镇村河道轮浚(利港镇红旗河)整治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政府资金项目;
规模及结构类型:河道长1376m,河面宽20m, 河深1.5 m; 投资额约420万。
标段:一个;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工程属财政拨款资金项目,目前资金已基本落实。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利港镇大寨路南侧 。
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2年8月 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 10月13 日,工期 60 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 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一个标段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审查 (未明确问题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执行):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和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类别、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投标项目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
4.2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以下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拟派注册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和施工企业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⑤法定代表人 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⑥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如有)和注册建造师的 及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的“个人社保参保基本信息” ⑦投标保证金票据⑧江苏省内投标申请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江苏省外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 (包括无农民工工资拖欠的 )⑨江阴市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投标人于2012年 7月 31 日 14 时 30 分至 15 时30分,未按时购买电子投标文件“专用光盘”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开标时,投标人未提供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技术标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的,按废标处理。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 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出票行与账号应与企业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的开户行及账号一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票据必须在开标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无息退回。
7、企业或注册建造师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9、一个标段只能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
10、本工程评标办法:价格单一因素评分法。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李丽
手 机:182 01281469
电话: 010-5242 5992
传 真:010-6970 2913
邮 箱:
ll1367788158@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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