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项目资格预审
招标编号:GXTC-120904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该项目桩基检测已具备招标 ,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9979亿元。桩基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 2012年12月份竣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检测,主要范围为全厂工程桩的检测 ,工程桩桩型包括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后注浆)、干振碎石桩及CFG+干振碎石复合桩,工程桩总方量约145000米3。
3.申请人 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申请人必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具有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具有相应检测和出具检测报告能力(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4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
3.5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6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具有具有3个10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业绩合同(强制性 , 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 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5、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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