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矿建一期项目物探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受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筹备处委托,就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有限公司矿建一期项目物探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
业有限公司已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1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
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筹备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大同煤矿集团同安煤业有限公司矿建一期项目物探工程
建设地点:山西省岚县梁家庄乡高家坡村
建设规模:90万吨/年
招标范围:勘探区坐标:
1:4233796.356 19576000.163
2:4234596.356 19576000.163
3:4234596.356 19575000.163
4:4233796.356 19575000.163
采空区积水及1409工作面的水文情况。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有效的地球物理勘查甲级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09年
1月1日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同类型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无不良信誉,项目负责人应
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6: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应派经授权的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以下证照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壹份报名:
⑴ 营业执照副本;
⑵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⑶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⑷ 法定代表人的身 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 份证;
⑸ 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⑹ 企业近三年内类似同类型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投标人应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招标人不保证通过报名审查即通过资格审查。
4.3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8月14日9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3961
传 真:010-6021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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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