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施工C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GXTC-1209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
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
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桩基施工C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静态投资概算为47.9979亿元。桩基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 2012年12月份竣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
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施工C标段,主要施工区域为A排外道路以东的全部桩基施工及厂前区
建筑桩基施工,包括冷却塔区域、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220KV升压站、厂内输电线塔、继电器室、锅炉补给水车间、循环水和工
业废水处理车间、生活消防水泵房、消防车库、循环水泵等附属生产系统建筑物的干振碎石桩、复合地基为主的桩基施工,总方量约
90000米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人员、资金、服务等整体
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申请人必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3.4申请人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
3.5 申请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6申请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干振碎石桩施工业绩合同、1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
在200万元以上的CFG桩施工业绩合同、1个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灌注桩施工业绩合同(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
合同原件);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仅接受现金。资格预审文件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作
为备案与存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与纸质)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3日9:30递交。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3961
传 真:010-6021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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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