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施工A标段招标
招标编号:GXTC-1209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已由 国家能源局 以 国能电力[2011]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5%,招标人为 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 河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 。该项目桩基施工A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新乡市长垣县常村镇中部
发电工程静态投资概算为47.9979亿元。桩基工程计划于2012年9月开工, 2012年12月份竣工,两台机组分别于 2014年8月份和11月份投产。本次招标范围为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2×600MW级机组工程桩基施工A标段,施工区域为主厂房A排外道路以西、锅炉和电袋复合除尘器之间道路以东、主厂房固定端道路以北、扩建端道路以南区域之间的的全部构(建)筑物的桩基工程施工,包括汽机间、除氧间、煤仓间、锅炉间、主变、高厂变、高备变、辅助生产楼等建筑物的桩基施工,桩型以钢筋混凝土灌注桩(后注浆)为主,总方量约25000米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并有人员、资金、服务等整体能力,且不得转包(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申请人须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4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
3.5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证书原件);
3.6投标人2009年(含)以来应至少具有2个结算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桩径不小于600mm的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施工业绩合同(强制性条件,资格预审时提供合同原件);
3.7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满足本资格预审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28日报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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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