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区第五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清区第五污水处理厂项目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武发改复【2012】60号、17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天津市武清区
水务局,建设资金为247025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天津市武清区水务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武清区第五污水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1.5万吨,总建筑面积1472.34平方米,办公楼、组合处理车间均为框架结构2
层,砂水分离间/配电间、仪表间为砖混结构1层
2.2 工程建设地点:龙凤河故道东侧,东至空地,西至规划中水厂,南至规划前进道,北至规划强国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建设单位所发图纸的全部内容,其中包括:土建工程、工艺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
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以及各专业预留预
埋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2012年08月25日 至 2012年10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正项目经理1名,安全项目经理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项目经理
具有“有投标资格”的IC卡。(1)正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工程;(2)安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并须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仅在本项目任职的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在
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备案证书》。6、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
日处理能力1万吨以上的污水厂2座施工经验,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shen份证(原件及复印
件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需携带网络投标报名shen份认证锁。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2 年7 月23 日 至2012 年7 月27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2年07月30日至2012年08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2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
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日内寄送。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9702913
联系人:李丽
手 机:18201281469
电话: 010-52425992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ll1367788158@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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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