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福新能源公司福建池潭水电厂生产区照明改造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市政房地产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他
• 所属地区:福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产区照明改造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以关于下达福建公司水电企业2012年一般技改项目计划的通知文件(闽华电生[2012]47号)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福建分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货物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池潭水电厂厂址位于福建省泰宁县池潭村,距泰宁县城30km,距邵武火车站76km。电厂装机两台,容量2*50MW,于1980年建成,为富屯溪水系金溪流域的龙头厂,设计年发电量5亿kWh,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发电综合利用的电厂。
本次招标将由投标人承包照明改造的设计、投标设备的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安装、现场调试和配合发包方组织验收等工作。招标项目如下表所述:
投 标 设 备 一 览 表
序号 名称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单股铜芯线 φ2.5mm2 m 5000 月 日前
2 13WLed日光灯(含灯具) 13W 根 40
3 投光灯 80W 个 12
顶棚灯 80W 个 21
5 配电箱(不锈钢) 270*290*150 个
6 室外防水路灯 60W 个 20
7 高分子漏电断路器 DZ47LE 2P 40A 个 3
8 小开断路器 DZ47 1P 10A 个 10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池潭水力发电厂生产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或供货,是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必须具有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3.1.2生产商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或具备等同的质量资格认证书;
3.1.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4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1.5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1.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货物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23日至2012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售招标文件(电子版)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①(汇款支付,拒收现金),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联系人:李 晨
移动电话:15210249276
电话: 010-52492669
传真: 010-81314291
邮箱:
lczb62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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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