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1-12 11:38:12
来自:建筑设计/城市规划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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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建设部刊发《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指出,1月9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不符合国务院“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决定予以废止。根据原稿,大部分地区的小户型面积标准有所放宽,最高可达107平方米。(1月11日《法制日报》)
建设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气候、不同层高将90平方米住房面积作出适当调整,尽管数字上与国务院规定不符,但也并非没有合理性。如果在小国,比如新加坡等,气候特征单一,有关90平方米住房的规定完全可以一刀切。但我们是960万平方公里的大国,区域气候特征非常明显,如果一刀切,势必会忽视区域特征。
最明显的例子是,前几年有关经济过热或过冷的宏观调控。就连一些经济学家也认为,当时的经济过热或过冷是局部的,但一些宏观调控措施,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的。于是,尽管让一些经济过热区域的“温度”降下来了,但那些仍属于过冷的区域,经济却变得更冷了,反而不利于发展。这说明,在我们这么大的国家,宏观调控须考虑地区差异。
国务院“关于90平方米以下住房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70%以上的规定”自出台便一直被争论。这种争论,不是措施本身的问题,而是全国各地能否一刀切。一个事实是,房屋受气候、层高影响较大,从节能考虑,寒冷地区与温暖地区的房屋设计不一样,而高层又要考虑公摊面积。这样,同是90平方米,实用面积却差别很大。
而建设部《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恰好考虑了不同地区、不同气候、不同层高的差别,可以弥补国家宏观调控一刀切带来的不平衡问题。这无疑是切合实际的,也是有效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积极做法。因此,不能简单地把这一文件当成跟国家宏观调控初衷相背离之举。
但建设部最终还是“朝令夕改”,这也情有可原。因为这一文件对于喜欢钻营的开发商来说,等于开了一个口子——其实,这个口子,如果各地政府能够严格把关,完全可以避免。但另一个事实是:国家以往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措施的失效,让决策者有“十年怕井绳”的顾虑。
鉴于一些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对宏观调控政策阳奉阴违的经历,国家担心建设部这么一调整会让宏观调控措施在实际执行中走样变形,因此,建设部才不得不在征求意见稿刚刚挂出不到24小时就宣布废止。不过,建设部“朝令夕改”恰好说明一个现实:在这么大的国家,宏观调控只有分区域进行,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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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