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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给排水规范4.9.5条及其表中没有5~10设计重现期?

发布于:2012-07-23 13:57:2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建筑给排水规范:第4.9.5条及其表4.9.5中屋面雨水重现期为什么没有5~10年的, 如果屋面雨水设计重现期采用7年,就没有依据了。这建筑是一般性建筑物还是重要公共建筑呢?规范中也没有一般性建筑物的名词解释;是否除了重要公共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多层)都是一般性建筑物;如一万平米大卖场(甚至更小)与十万平米大卖场(如苏州欧尚一、二期共十三万平米),是否都按重要公共建筑?
建议定一个建筑内人数、屋面面积、存放何物或功能等等条件给予明确,才能区分一般的建筑物和重要公共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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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zhaotin
    zhaotin 沙发
    重要公共建筑: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 每平米人员多少算密集?伤亡几个、损失多少算大了;二十多年前受贿二千元就处分,现在受贿多少处分;什么样的建筑影响大。太笼统了吧?
    2012-08-06 23: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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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愤怒的小鸟
    屋面屋面这边都按10,重要公建,影响比较大的都按50年,超高层什么的都按百年一遇。
    2012-07-31 22: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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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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