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国电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2-GDKHYS-02
开标时间:2012-08-09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受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运输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2×300MW
工程性质:建成
四、招标 :
本次招标 :将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脱硫石膏运输到大连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或大连山水水泥有限公司,期限为1年,根据生产情况随产随运,国电电力大连庄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硫石膏的理论产量为5~15万吨/年,实际产量根据发电量的变化而变化。
五、投标人 及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
1、具有独立法人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主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照及财务结算凭证。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营业执照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5、具有一年以上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备的通讯设施。
6、具有相应的运输能力和必备的信息监控手段,有完整的 质量保证体系。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工作。
七、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
八、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7月20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要求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2年8月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三、开标地点:北京市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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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