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粮食局农户科学储粮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NXLPH2012009
一、采购内容、采购标的:彩钢板储粮
标段 实施地点 数 量 仓型 实施单位 招标编号 交付时间
1 盐池县 2000 小麦仓 吴忠市粮食局 NXLPH2012009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合计 2000
备注:中标人需将储粮彩钢板仓按采购人提供的名册发放至各农户家中并负责安装维护,且由农户签字确认。
二、投标条件:
(一)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工商部门注册,专业从事机械加工制作的独立企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资质证: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组织代码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原件;
法定代表人未能亲自到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粮仓生产制造、粮食机械生产制造、农业机械生产制造或机械加工制造资质(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在投标当天须提供与设计图纸相符的投标产品的样品。提供地级市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加盖公章的原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产品图纸。
7、必须提供企业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分配表及纳税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投标样品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样品,样品不全或不符合招标技术要求的不得参与评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应提供的证材料: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上述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2年7月19日起至2012年7月27日下午5时止
五、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8月7 日 上午9 时30分 之前(招标人开始接受《投标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上午9时30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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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