皂市水利枢纽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澧水流域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法人)现进行皂市水利枢纽景观工程的建设,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拨款和法人自筹。现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具有合格资质的单位就皂市水利枢纽景观工程的实施、完成、维护及缺陷修复进行密封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皂市水利枢纽景观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湖南省石门县
2.3本次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景观工程(园路、景观亭、坐凳、花坛、路沿石、木平台、花坛、挡墙等),绿化工程,
给排水工程(给水、排水及喷灌)以及电气工程(照明及亮化)。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要求:在接到业主开工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工,具体以施工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园林绿化壹级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证,并且为本单位职工、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拟任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3.6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工作日的17:0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于2012年7月30日至2012年8月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如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①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公告发布后开具,注明工程名称);
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外省企业还须持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
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拟投入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原件)和身 份证原件。
6.2 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一套上述第6.1款中第①~⑤项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每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单位介绍信留原件)。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发布。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2年8月 21 日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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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