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李家塔煤矿采暖、供热、给水综合管网改造工程招标
招标编号:ZASG2012A-092
1.招标条件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采暖、供热、给水综合管网改造工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李家塔煤矿,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相应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李家塔
2.2 建设规模:管网长度约592米
2.3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的管网及其配套工程施工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建【2001】82号)、教材【2009】14号及内建设【2010】294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3.1.1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1.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3 企业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1.4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外进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建建(2011)147号文件及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如下:
4.1凡鄂尔多斯市外进施工企业,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或鄂尔多斯市住建委核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报名登记及领购招标文件:
报名登记时间: 2012 年 7 月 19日至 2012 年 7 月 25 日
领购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每份人民币壹仟元,售后不退。
报名登记时需提交资料: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法人报名须递交法人身 份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3.1.1条中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监理潜在投标人不提供)。
内蒙古自治区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鄂尔多斯市境内注册的企业不提供)。
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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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