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经上级部门批准,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现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受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2-A301C
二、招标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共计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包括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保修(并含随机备件、二年正常用备件、易损件及材料、专用特殊工具、技术培训及合同设备的税费及利润等费用)等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
交 货 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天,货送到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工地。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满足300万以上(含300万),产品应在国家公告目录内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型式认可标志和消防产品身 份证标志;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应当提供产品市场准入证明。
4.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并在开标时对投标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进行查验
4.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5业绩
4.5.1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的经验﹑性能可靠、结构合理、选材正确、能满足生产要求的专业生产厂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是同时应提供与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工艺条件相类似并已连续运行二年以上的详细业绩表。
4.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准用证等证明(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6资质检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验合格证等副本原件。
4.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生产厂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请于2012年07月20日8:00至2012年07月24日17:00时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及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发至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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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一、招标条件
经上级部门批准,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现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受贵州开阳化工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2-A301C
二、招标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共计1套(详见技术规格书)。包括设计、制造、检验、试验;包装运输;指导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技术文件及报告的提供、保修(并含随机备件、二年正常用备件、易损件及材料、专用特殊工具、技术培训及合同设备的税费及利润等费用)等使设备正常运行的所有内容,供方免费运输至需方指定位置。
交 货 期: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25天,货送到开阳化工有限公司工地。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注册资金必须满足300万以上(含300万),产品应在国家公告目录内并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C认证)。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型式认可标志和消防产品身 份证标志;消防产品生产单位应当提供产品市场准入证明。
4.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3投标人必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并在开标时对投标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进行查验
4.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5业绩
4.5.1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设计与制造的经验﹑性能可靠、结构合理、选材正确、能满足生产要求的专业生产厂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卖方必须是同时应提供与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描述的工艺条件相类似并已连续运行二年以上的详细业绩表。
4.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准用证等证明(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
4.6资质检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检验合格证等副本原件。
4.7本次招标只接受制造生产厂商直接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五、请于2012年07月20日8:00至2012年07月24日17:00时止,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招标公告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如无法到达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将法人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及投标报名表(见附件) 发至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8月10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机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2012年08月10日15时(北京时间)
项目联系人 王灵艳 电话 010-52425996 手机 15801316087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w_ly198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 编: 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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