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工程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中医药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福建中医药大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福建中医药大学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约3800万元,总建筑面积9976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中医药文化博物馆工程施工,具体包括土建(含桩基础及试桩)、水电、建筑幕墙、消防、
暖通、装修、设备安装及其室外配套工程等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35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 投标人须是进入2010年度福建省省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预选承包商名录的企业,且未被清出名录库;名录详闽建筑[2010]30号文及相关文件;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高级职称,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3.5.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8. 投标人目前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通报中未被限制投标的;
3.9.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10.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1.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2. 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第3章的评标办法和标准和《专用本》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7月20日至2012 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分,下午 15 时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4.2. 招标文件(含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及光盘)每份售价200元,图纸每份售价2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获取GE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拾万元(¥700000.00) 。
7.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15日9时 00 分;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其注册(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 份 证到场核验和招标文件及图纸的购买凭证等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金润电子标书生成器(福建)V2.5.2版本制作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纸质投标文件必须利用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加盖电子印章)直接打印生成,并按规定签字和盖章,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报名方式: 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 。
联系人:李丽
手 机:18201281469
电话: 010-52425992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ll1367788158@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 编: 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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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