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沙洲电力公司环保技术改造工程招
招标编号:JITC-1203ES1007
1、受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的委托,将对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2×630MW机组环保技术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包括(空气预热器改造、引风机改造、脱硝催化剂采购)。
2、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分包一:空气预热器改造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2台以上国内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空预器改造或脱硝空预器换热元件制造业绩,且投运时间满6个月。
3)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的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分包二:引风机改造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10台以上国内电厂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动叶可调轴流式引风机或脱硫增压风机业绩,且投运时间满6个月。
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的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分包三:脱硝催化剂采购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投标人必须具有10台以上国内电厂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的投运业绩,其中4台以上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脱硝装置催化剂投运业绩且有一台及以上投运时间满18个月。
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的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4)投标人必须具有销售、设计、制造(包括分包)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7月25日购买招标文件。
4、本招标文件每包/套售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书应于2012年8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6、定于2012年8月9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周童 于娜
手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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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