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山供电文化展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投资金额:285万元
一.工程名称:中山供电文化展馆
二.建设地点:中山市
三.招标范围:中山供电文化展馆的设计及施工(以合计285万元为最高限价进行限额设计施工,该费用中包含设计费),施工必须于2012年11月20日前完成。具体内容如下:①、创意设计:对布展策划大纲的合理化建议;整体功能空间布局;创意亮点描述(含图示)。②、施工方案及初步设计:展陈布展方案设计;环境与室内空间装饰设计方案;重要节点施工图设计;详细概(预)算编制。③、布展施工:施工方案深化及施工图设计;环境与室内装饰施工;展陈装饰布展施工;场地实景、艺术品(含特效模型等)制作;多媒体总控系统的集成和设备的调试。本项目招标不含空调、多媒体设备以及智能化系统集成等硬件设备的采购和安装,但布展设计单位需将设备安排进设计方案。
四.招标类别:设计施工总承包。
五.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制作、承办展览、展厅或展示会等相关经营范围,并同时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包括: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等级为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及以上。
②、近三年,有1项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宣传类展览展示性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③、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主体单位应具备承办展览、展厅或展示会、广告设计制作、工程设计等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企业法人。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方。
六.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初步审查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进入详细评审。通过详细评审的单位为5家时,全部选取为正式投标人;通过详细评审的单位超过5家时,则按资格预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5家单位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详细评审的单位不足5家时,则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直接招标。
七.投标报名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附受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身 份证原件备查;
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关原件备查。
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09:30时至11:30时,14:00时至16:00时。
联系人: 张伟(经理)
移动手机: 1330 1217 518
联系电话: 010-5884 1605
传 真: 010-58841605
电子邮箱:
zhaobiaobu2@163.com (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69号,邮编:10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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