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7-18 19:59:18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结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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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条件:某框架角柱,抗震等级为一级,在荷载、地震作用在柱底内力标准值分别为:恒载:Mk=600KN•m,Nk=4000KN;活载:Mk=100KN•m,Nk=800KN;水平地震作用:Mk=200KN•m,Nk=1200KN;不计入风荷载和竖向地震作用。
问:地震效应组合时,柱底截面组合轴力设计值。
解法1:重力荷载效应标准值为:M=600+0.5X100=650,N=4000+0.5X800=4400。
由《高规》5.6.3,M=1.2X650+1.3X200=1040KN•m,N=1.2X4400+1.3X1200=6840KN
解法2:重力荷载效应标准值为:M=600+0.5X100=650,N=4000+0.5X800=4400。
由《高规》5.6.3,《抗规》5.2.3,M=1.2X650+1.3X
1.15x1.05x 200=1094,N=1.2X4400+1.3X
1.15x1.05x 1200=7164
再由《高规》6.2.2,6.2.4,M=
1.7X1.1X 1094
疑问是:
1.这两种解法中,到底哪一种是正确的?或者都不正确,需要调整?发现大多数教材上都是解法1,偶尔有解法2的,比较的混乱,都不确定那种解答是正确的了
2.在按《高规》6.4.2计算该柱的 轴压比时,是否需要按解法2,乘以两个方向的调整系数(或其他的调整系数)?
各位高手,这个问题何解呀
全部回复(1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高层建筑不适用《抗规》5.2.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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