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7-17 17: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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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东新城大热源建设工程(一期)聚氨酯复合保温管采购招标
1、营东新城大热源建设工程(一期)聚氨酯复合保温管采购已由营口市老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营边发改发【2012】2号),招标人为营口市热电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聚氨酯复合保温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招标范围:营东新城大热源建设工程(一期)聚氨酯复合保温管采购(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开始供货,供货期为45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供货合同为准)。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报名时提供授权书),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认证证书);
3)具有压力管道制造许可(GB)及检验合格证;
4)近三年(2009年-2011年)具有类似本项目、投入运行的时间不少于一年且为北方大型供热管道的供货业绩一项(投标报名时请携带类似业绩合同原件);
5)投标人还需具有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并将企业信用报告作为企业投标的有效证件,提供给招标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虚假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问题。
注:投标单位必须同时满足以上六条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报名: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压力管道制造许可(GB)及
检验合格证、被授权人什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招标文件1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10万元(电汇)。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电汇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以到账为准,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2年8月7日14: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
联系人: 夏 青
电 话: 010—88621865
传 真:010--88621652
邮箱:yaqing.xia@16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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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