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机房建设工程列头柜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02-GCZ2012-135-02
一、招标条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信息系统机房集成项目机房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所需列头柜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信息系统集成项目机房建设工程列头柜采购安装;
2.采购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项目地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B座;
5.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6.招标范围和工程内容:列头柜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采购数量:4台80kVA、6台120kVA和4台160kVA精密列头柜,非标;
8.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
9.★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安装以及服务内容应以满足甲方最终需求为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为列头柜设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产品年度代理证及授权项目代理),厂家和其授权供应商不能同时投标。
2.生产厂家注册资金须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代理商注册资金须为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4.生产商应具有相应产品的"3C"或“CE”或“UL”认证或相应产品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测合格报告,设备的生产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0或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可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生产商公章)。
5.生产厂或代理商须在沈阳有工商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2年7月17日-2012年7月23日。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代理证及唯一授权项目代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质量认证体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2年8月9日9:00时。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80,000元)整,于开标前不少于三日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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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