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电力公司2012年生产运维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
1. 采购条件
本次项目采购人为上海市电力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应答人就本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 采购范围
见附件一:货物需求(报价)一览表。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相应货物供货及配送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及其产品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如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则按首次递交应答文件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2009年度至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销售业绩累计达到人民币肆仟万及以上。
(2) 产品供货范围包括包办公类用品、低压电器、辅助设备设施、工器具、劳保类用品、配件、燃料化工等。(具体见附件一:货物需求(报价)一览表)。
(3) 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具体见附件二:货物配送地点明细表)。
(4) 应答人具备相应的物资配送信息化管理水平。
(5)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
(6)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7) 2009年度至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8) 2009年度至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在国内货物招标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使用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竞争性谈判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b.被责令停业的;
c.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d.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e.2009年度至首次应答截止时间前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应答人须就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参加的标包的全部内容进行应答,如未全部应答,拒绝其所有应答文件。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售纸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者,请于2012年7月13日至2012年7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缴纳相关费用后,领取电子版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4.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详见附件一:货物需求(报价)一览表,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应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3日上午9:00, 应答人须于2012年7月23日上午8:30至9:00将应答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应答文件,逾期提交的竞争性谈判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应答文件。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 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 2122 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 7001 / 6334 7880
传 真: 010-6334 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