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中广核密山临河、潘家店风电场35kV场内集电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08-02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以及满足本招标公告中关于投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简介
1.1项目名称:中广核密山临河、潘家店风电场35kV场内集电线路施工
1.2项目概况:
第一标段:潘家店
密山潘家店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8MW,共安装24台2MW/0.69kV/50Hz风力发电机组及1台1.8MW/0.69kV/50Hz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两级升压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自带1台0.69/35kV变压器,将风机电压升高至35kV后,经过风机内环网柜送出。风电机组采用联合单元接线方式,每7台至9台风电机组组成一个联合单元后,经35kV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接入系统。本集电线路工程共 3 回线。
经短路电流计算及热稳定校验,选定电缆最小截面为70mm2;每组各风力发电机组均按满发计算,主干线回路的电压损失应不大于5%的原则进行校核,35kV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集电线路导线截面选取如下:
1~3台风机:YJV23-3×70mm2
4~6台风机:YJV23-3×150mm2
7台风机及以上:YJV23-3×240mm2
第二标段:临河
密山临河风电场工程规划总装机容量为49.8MW,共安装24台2MW/0.69kV/50Hz风力发电机组及1台1.8MW/0.69kV/50Hz风力发电机组,采用两级升压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自带1台0.69/35kV变压器,将风机电压升高至35kV后,经过风机内环网柜送出。风电机组采用联合单元接线方式,每7台至9台风电机组组成一个联合单元后,经35kV集电线路(部分路段采用架空线路)接入风电场220kV升压站35kV配电装置,经主变升压至220kV后接入系统。本集电线路工程共 3 回线。
经短路电流计算及热稳定校验,选定电缆最小截面为70mm2;每组各风力发电机组均按满发计算,主干线回路的电压损失应不大于5%的原则进行校核,35kV电缆采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乙烯护套铜芯电力电缆,集电线路导线截面选取如下:
1~3台风机:YJV23-3×70mm2
4~6台风机:YJV23-3×150mm2
7台风机及以上:YJV23-3×240mm2
其中72#~79#风机汇流后采用架空线路敷设至升压站附近,经YJV23-3×240mm2电缆敷设至220kV升压站35kV 开关柜,架空导线截面按载流量选择并按允许电压降校分支线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LGJ-150/20 。
1.3工期:两个标段工期相同
计划工期:
开工时间:2012年8月20日
竣工时间:2012年9月30日
1.4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在不低于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达标投产要求的基础上,还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招标人鼓励投标人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工程中实施。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明确达标投产并达到要求质量标准的目标和措施。
1.5工程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潘家店
本工程集电线路由3条35kV主线路组成,其详细位置见线路平面布置图。
本招标范围和施工界面:
1)电缆分支箱和试验箱采购及其基础施工(含接地施工和接地电阻值测试)、
安装、试验及调试工程;
2)35kV集电线路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缆、光缆的直埋沟道开挖,电缆、
光缆的敷设,电缆、光缆敷设路段内的保护管施工,电缆、光缆的终端头和中间头的制作,铺保护盖板和电缆沟回填,电缆、光缆的试验和安装,电缆和孔洞防火阻燃封堵,电缆通电调试试验和光缆光路试验。
3)全线光缆、熔纤盒的采购,以及光缆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工程;
4)环网柜试验,包括开关、变压器微机综合保护装置、电流互感器等所有
需要试验的设备;
5)本标段招标范围内的试验均指交接性试验,试验项目、范围和要求按“电
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继电保护、自动、通讯、测量以及电气设备的机械部分等的交接试验,应分别按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定进行,有新的现行标准则执行现行标准。
6)与风机安装接口:投标方负责将电缆敷设至风机塔筒内,接入塔筒底部
的环网柜接线端子上,负责电缆头制作、安装及电缆试验,投标方还负责风机机舱至环网柜35KV高压电缆环网柜处(风机机舱内由吊装单位负责安装)电缆头制作、安装及电缆试验。负责环网柜间及风机间光缆的安装、熔纤、组网与调试。
7)与升压站安装接口:投标方负责将电缆敷设至升压站高压配电室电缆隧
道,穿过零序CT后接入35kV高压柜进线端子排,负责零序CT的安装、电缆头的制作、接线及试验。负责风机和环网柜用光缆接入到站内的光缆的安装、熔纤、组网与调试。
8)投标方负责在开工时及时复测电缆和光缆敷设路径,负责测量实际电缆
和光缆每段需供货长度,由监理和招标方见证和确认,监理和招标方确认后的实际电缆长度将作为招标方采购供货的依据;光缆由投标方负责根据自测量的实际需用长度进行采购。
9)35KV电缆、电缆附件、环网柜用KP插头由招标方采购;电缆接线端子
和接线管由投标方负责采购;电缆分支箱、试验箱由投标方负责采购,光缆、光缆熔纤盒、电缆和光缆的保护套管由投标方负责采购,其它所有设备、材料均由投标方负责采购。
10)为保证高压电缆终端头和中间头的现场制作质量,对于35KV电缆终端
头和中间头的制作(不包括环网柜电缆终端头制作),由招标方指定的35KV电缆终端头和中间头制作的专业承包商施工,由投标方负责与专业承包商进行合同谈判和与其签订制作合同,并由投标方负责付款、合同管理和全过程施工管理,费用包含在本标段报价中;本标段投标方负责电缆全部附件的接货、保管、量取、确定电缆终端头以及中接头段的接线长度、制作后的固定和接线,并负责协调和配合专业承包商的中间头和终端头制作。
11)工程量清单只列主要材料和主要工程内容,清单里没有列出的部分请投
标方按招标范围计算工程量。
12)本标段承包商负责本标段范围内的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接收、检验、
保管工作,包括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二次倒运。由招标方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产生的所有剩余成品和废料(包括电缆及电缆附件、电缆轴、厂家配的专业工具、包装材料、施工中产生的电缆头等)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无偿协助招标方对剩余成品和废料的回收工作,存放地点由招标方指定,若投标方未经招标方允许便处理剩余成品和废料,招标方有权按市场成品价格对投标方进行经济处罚。
13)招标期间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只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中标后投标方实
施设备材料采购时,必需以招标方最终确认下发的纸质版施工图为准(电缆和光缆数量根据实地测量结果为准),投标方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在采购前必需报监理和招标方审查和批准后方可以进行采购。即所选的产品型式等和制造商等必须经监理和招标方审查和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否则招标方对违反上述要求而擅自进行采购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不予认可和接受。
14)由于施工图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会有变更情况,本工程验收时的工程量以
监理和招标方最终确认的实际发生量为准,工程量和造价的计算原则以及调整原则执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的相关规定。
15)对本工程电缆线路走廊内路径占用的永久占地由招标方负责。临时用地
的申办和使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施工临时用地和生活办公临时用地的申办和使用费用由投标方负责。工地工区设点、材料站布置等由投标方自行确定,并对其确定负责。
16)投标方一旦中标,就将承担本标段整个线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全部
施工,并需响应招标方在特定情况下对工程范围的小范围调整要求,按前述国家规程、规范及本文中相关技术要求验收合格,并负责保修一年。
17)安全措施费投标方按2%进行报价,施工时由施工队伍先报业主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业主以实际发生量进行支付。
本工程集电线路由3条35kV主线路组成,其详细位置见线路平面布置图及杆塔明细表。
第二标段 临河
本招标范围和施工界面:
1)35kV集电线路架空段杆塔、导线、光缆、绝缘子、线夹、导线防震锤、
避雷器等所有配电装置的采购、杆塔基础施工、安装工程;
2)电缆分支箱和试验箱采购及其基础施工(含接地施工和接地电阻值测试)、
安装、试验及调试工程;
3)35kV集电线路直埋段安装工程,主要包括:电缆、光缆的直埋沟道开挖,
电缆、光缆的敷设,电缆、光缆敷设路段内的保护管施工,电缆、光缆的终端头和中间头的制作,铺保护盖板和电缆沟回填,电缆、光缆的试验和安装,电缆和孔洞防火阻燃封堵,电缆通电调试试验和光缆光路试验。
4)全线光缆、熔纤盒的采购,以及光缆的敷设、安装及调试工程;
5)环网柜试验,包括开关、变压器微机综合保护装置、电流互感器等所有
需要试验的设备;
2、招标方式和原则:
2.1招标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3、投标人条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和法规;
3.2、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并且同时具备电力设施承装(修、试)三级及以上;
3.3、近三年,有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
3.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资金垫付能力,要求提供近三年的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
3.5、2009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有效,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该投标申请人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按时出席,并随带其有效明(授权书原件和原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或工商局出具相关证明、企业的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以上证件均需原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上述证件进行验证。
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近一年内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2年 7 月 12 日至2012年 7 月 20 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 10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100元。
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条件。
6、开标时间:2012年 8 月 2 日10时(北京时间)
7、开标地点:开标前另行通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书须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时间之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6137578。
负责人:史国华 13683654548 李 波 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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