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1-05 16:34:05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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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多层商住楼的消防如何设计,比如底一层商店或底两层商店这样的六层或七层住宅
新建规对多层商住楼似乎是忽视了,真搞不懂该怎么做了
8.3.3 设有室内消火栓的人员密集公共建筑以及低于本规范第8.3.1条规定规模的其它公共建筑宜设置消防软管卷盘;建筑面积大于200m2的商业服务网点应设置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如果商店面积超过200平米,是不是考虑仅在商店部分做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
那如何做也是个问题。
希望有高手能给小弟一些提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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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同意这种说法,商住楼属于公共建筑。
见高规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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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营业面积单元大于300平面则认为为商店建筑。这时候可以认为是商住楼。
如果符合商业服务网点的定义,则只需设置消防卷盘。卷盘的设置有的地方是只设置一个消防箱内部设置一卷盘,不设置供水管(火灾发生时由业主取出卷盘接到自家用水官道上进行灭火)。 当面积大于300但有小于3000或单层小于1500,则设置消火栓系统。若大于3000活单层大于1500 须加设喷淋系统。通常这样的情况要求住宅部分跟商业部分完全隔离,住宅部分有单独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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