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华电六盘山风电海原330kV升压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受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海原330kV升压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布。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
三、招标编号:HDNXLPSFD-GCZB-2012011
四、招标内容: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海原330kV升压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共计一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查、330KV升压站设计、330KV送出线路(本期1回设计)、110kV进线架构及间隔设计、330KV对侧间隔调整,35KV保安电源间隔及线路设计、330KV线路跨越方案设计、光纤通讯、所有接口配合等在内的全部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竣工图编制等阶段的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与。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海原330kV升压站及330kV送出线路工程勘察设计。
2、工程拟建总规模:华电宁夏六盘山风电有限公司所属海原330KV升压站为新建工程,变电站主变规模为2×240MVA+1×360MVA,本期建设2×240MVA ;330KV送出线路远景1回,本期1回,110kV出线远景10回本期4回(不包括线路本体),35KV不出线。
3、本期规模:330KV升压站主变本期建设2×240MVA ,330KV送出线路本期1回(约140KM),保安电源线路1回。
4、建设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境内
5、项目总投资估算:36385万元。(静态)
6、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六、 资质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必须具有国家建设部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证书(由低至高依次为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同时具有甲级勘察证书;
4、通过ISO9001:2000或GB/T1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2004或GB/T2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GB/T28000或(OSHMS)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5、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同类型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经验。近五年内应至少具有2个单项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且承揽的已投运的单项33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不少于1个;
6、投标单位拟于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主要设计人应具有不少于1个同类型电压等级及以上设计经验,本工程项目经理不能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如更换必须经业主书面同意;本工程其他设计亦应在专业技术、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七、公告发布:
1、时间:2012年7月12日至2012年7月17日
八、资格预审文件编制要求:
潜在投标人需按下列要求提供资格预审文件(有关格式见附件),参加资格预审:
1、《【标段名称】设计投标申请书》(加盖公章,清晰扫描);
2、企业状况介绍(加盖公章,清晰扫描);
3、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清晰扫描版);
4、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第六条第3款规定的各项资质)(清晰扫描版)
5、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清晰扫描版);
6、在近5年内(从2007年6月——2012年6月)在中国境内实施的不少于第六条第5款规定的业绩及经验(应为独立承包人或主承包人,并提供用户单位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清晰扫描版);
7、银行资信等级(清晰扫描版);
8、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审计报告(清晰扫描版);
9、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提供的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证明(加盖有关单位公章,清晰扫描)
10、证明投标人符合本标段资质要求的其他资料。
11、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九、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2年7月22日17:00前。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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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