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1G12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已由哈高开委发[2010]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科技产业园先导示范区
2.3投资估算: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 序为准)。
4.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 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 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1日至2012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 产考核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 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 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
6.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31日09:00 时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1G12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已由哈高开委发[2010]11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先进复合材料产业化基地外网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科技创新城科技产业园先导示范区
2.3投资估算:约500万元。
2.4计划工期:
2012年8月4日至2012年9月30日;
2.5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人相关要求
4.1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报名登记的先后顺 序为准)。
4.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 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 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11日至2012 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 产考核证、投标企业的投标承诺、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 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 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
6.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 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 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31日09:00 时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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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