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1-04 18:17:04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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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排水》规范第4.6.1条规定:生活排水管道的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下面小字部分说:当无条件设置伸顶通气管时,可设置不通气立管!请问不通气立管怎么设置?
2.现在有的设计人员对于不能设置伸顶通气管的情况,一般都采取以下两种措施:a.设吸气阀代替,并将其就近引致室外外墙上;b.直接就近在外墙上设置侧墙式通气帽。两种方式均符合设计规范要求,但是这两种做法都是否还应该满足“第4.6.10(2)条:在通气管口周围4米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口应高出窗顶0.6米或引向无门窗的一侧。”?但是现在一般建筑无门窗的外墙很少啊,碰到这种情况是否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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