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7-12 10:39:12
来自:电气工程/供配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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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明一下工程情况,业主有一10/0.4的变电所,现我方新建一工程,业主提供电源接口,我方负责把电缆接至变电所的馈线回路出线端。由于业主变电所内的配电柜没有多余的馈线回路,也没有多余的空间增加配电柜,最初业主要求把电缆直接接到配电柜的母排上,我方不赞同这样的做法。现在业主又要求增加一个配电箱安装在变电所内,配电箱上端再通过电缆接到配电柜的母排上,配电箱至母排的电缆只有3~5米长,我认为这样的做法依然存在问题,这3~5米的电缆依然不受保护,而业主的意思是增加配电箱后这样做就完全没有问题。按业主的做法难道真的是没问题的?大家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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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综合6.2及6.3,可以认为,在本帖子所提及的工程上,可以直接接到业主的低压母排上,而且中间增加配电箱也是多余的措施。这就是我的理解。
[ 本帖最后由 a.lazys 于 2012-7-13 14:0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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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tiejialonghun 于 2012-7-13 11:1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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