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马头镇福水陂灌区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169万元
所属地区:广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丰县马头镇福水陂灌区改造工程己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补助、省财政补助及当地自筹。新丰县马头镇福水陂灌区改造工程工程业主为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新丰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丰县马头镇福水陂灌区改造工程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到位。本项目马头镇福水陂灌区改造工程位于马头镇乌石岗和福水等2个行政村辖区内。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7条引水渠和2条排灌渠“三面光”防渗衬砌等项目,总长8.02千米。工程施工总投资约169万元。工程完工后可新增灌溉面积352亩,可改善灌溉面积1622亩,受益农业人口达0.28万人。计划总工期10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有良好信誉的独立法人;(2)营业执照已通过工商2011年审;(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以外的企业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4)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分别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和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6)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报名。(7)必须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8)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或韶关市水务局网站公布的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 7月 18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含图纸资料)售价1500 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回复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289 4800
邮 箱:
wpzb223@1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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