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投资【2010】4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南 省直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地块位于郑州新区中牟产业园白沙组团郑信路以西、永昌路以南、玉溪路以北、桑森东路以东区域
2.3 建设内容及建筑面积:项目建设用地块总用地面积130亩,总建筑面积约677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科研中心、图书情报中心、学术 交流咨询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河南分院、期刊中心、专家公寓及食堂、附属设施用房等。
2.4 项目总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本次招标监理工程计费额为1.3亿元人民币
2.5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2.6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2.7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加保修阶段工期,其中施工计划工期 24个月。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企业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
3.3 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实行总监代表实名制,总监代表必须保证只在本工程开展工作,且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总监代表,中标人的总监代表的注册监理 工程师证书原件合同签订前交甲方留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3.5 企业和项目总监2009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具有同等或以上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各一份(企业和项目总监业绩不重复计算)。
3.6 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证明和建设主管部门开具的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证明”;
3.7若为外省企业需提供在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进豫备案介绍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身 份证及其有关证明(合同、社保、工资关系等 )、企业资质证(副本)、企业及项目总监近三年完成类似合格工程的合同、项目总监及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 同关系、已参加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证明)、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公司注册地检察 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调查证明。(以上资料要求报名出示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开标时带原件)。
5.
报名时间:2012年7月10日至2012年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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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