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大颗粒尿素项目所需开工加热炉招标
开标时间:2012-07-3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项目名称:鹤岗市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
日期:2012年7月10日
就鹤岗市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所需开工加热炉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鹤岗市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30万吨/年合成氨、52万吨/年大颗粒尿素项目开工加热炉设备采购
2.招 标 人:鹤岗市华鹤煤化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
4.资金来源:自由资金
5.供货周期:开工加热炉合同生效后6个月运输至招标人项目所在地,交货前须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后方可发货。
6.招标范围:见本招标 第三条。
7.质量标准:优 。
二、投标人 条件:
*1)投标人应为开工加热炉的专业生产厂商 。
2)证明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
①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有效;
*②企业注册资金要求: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③财务报告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④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A级余热锅炉制造 证书;三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 证书;或具有其它可以证明投标人设计及制造方面能力的证书。
*⑤通过了ISO9001:2000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氨合成开工加热炉及不低于SA213TP321H材料制造、应用业绩,在国内3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以上(含30万吨/年合成氨)有类似设备的制造业绩2套,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且得到业主的好评与认可(业主反馈资料),投标方不得提供虚假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具有证明效果的复印页),视为有效业绩。
三. 招标产品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序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1 F04501 开工加热炉 1
四、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从2012年7月10日起到投标截止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1:00和14:00-16:30(北京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不接受现金。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7月31日10: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与下述联系人联系,报名时提交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zheng明材料(必须真实。如需要,提供原件。),填写报名表后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传真至010-69702913.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李丽
手 机:18201281469
电话: 010-52425992
传 真:010-69702913
邮 箱:
ll1367788158@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 编: 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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