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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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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高手解答关于防火规范火灾危险类别的划分现在遇到一个厂房是生产汽车电子转向器的,属于电子配件,是否应该定为丙类? 防火规范条文说明130页里对丙类的解释中丙类第二项是: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高,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如对木料、橡胶、棉花加工等类的生产。能帮忙解释下为什么续表1中电视机、收音机装配厂房、磁带装配厂房归为丙类二项呢?另外器械或车辆装配车间这项被归为戊类。本厂房中汽车电子转向器的装配车间是否需要归为丙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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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