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第一批储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
招标编号NZB-2012CTZ074-02
1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储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现决定对
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项目情况为:
2.1 招标单位: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储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第一批);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招标范围:
2.4.1 包号01:V型滤池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
2.4.1.1 包括但不限于深度过滤车间内V型滤池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含滤板、冲洗系统等)、电气
、自控、仪表、管道(不含建构筑物完工时埋入地下的部分)、阀门附件、电缆及安装材料的供
货、安装及调试,确保整个滤池正常工作、满足工艺要求的交钥匙工程。
2.4.1.2 建安单位提供完整清洁的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完工时需要埋地的各种管路敷设,界限为
室内地面上或墙内1米,总进出水管道连接至池体,提供包括配套的照明、防雷、采暖、
给排水、
池体围栏、盖板及预埋穿线管、预埋件、预埋套管等与工艺无关的工作内容,并负责将电缆引至
深度处理车间配电室总控柜。3、起重设备有专业厂家负责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
2.4.2 包号02:高密度沉淀池及加药间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内图纸、设备需求一
览表及技术要求)。
2.4.2.1 包号02第一部分。
2.4.2.1.1 包括但不限于高密度沉淀池内(不包括泵房)所有相关工艺设备(刮泥机、搅拌机、
螺杆泵、斜管、电控箱等)、电气、自控、仪表、管道(不含建构筑物完工时埋入地下的部分)
、阀门附件及安装材料的供货、安装及调试,确保整个加药及沉淀池系统正常工作、满足工艺要
求的交钥匙工程。
2.4.2.1.2 建安单位提供完整清洁的建构筑物,所有电缆敷设,建构筑物完工时需要埋地的各种
管路敷设,界限为室内地面上或墙内1米,总进出水管道连接至池体,提供包括配套的照明、防雷
、采暖、给排水、池体围栏、盖板及预埋穿线管、预埋件、预埋套管等与工艺无关的工作内容。
2.4.2.1 包号02第二部分。
2.4.2.1.1 包括但不限于加药间内所有相关工艺设备(PAC及PAM加药系统等)、电气、自控、仪
表、管道(不含建构筑物完工时埋入地下的部分)、阀门附件及安装材料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确保整个加药及沉淀池系统正常工作、满足工艺要求的交钥匙工程。
2.4.2.1.2 建安单位提供完整清洁的建构筑物,建构筑物完工时需要埋地的各种管路敷设,界限
为室内地面上或墙内1米,提供包括配套的照明、防雷、采暖、给排水、池体围栏、盖板及预埋穿
线管、预埋件、预埋套管等与工艺无关的工作内容,并负责将电缆引加药间配电室总控柜。
2.4.2.1.3 起重设备有专业厂家负责供货、安装及调试验收。
注:具体设备及规格详见招标文件内图纸、设备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2.5 交货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2.7 交货及安装周期:
2.7.1 包号01:供货周期2012年8月1日-2012年9月15日。要求货物于2012年9月15日前发运至交货
地点,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交钥匙
工程)。
2.7.2 包号02:
2.7.2.1包号02第一部分:供货周期2012年8月1日-2012年9月15日。要求货物于2012年9月15日前
发运至交货地点,于2012年10月10日前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
用(交钥匙工程)。
2.7.2.2包号02第二部分:供货周期2012年8月1日-2012年10月5日。要求货物于2012年10月5日前
发运至交货地点,于2012年10月15日前完成所需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并交付使
用(交钥匙工程)。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
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人民币4000万元;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效期内经过年检合格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3.4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6 业绩要求:
3.6.1 包号01投标人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至少5个已完V型滤池整体供货安装工程业绩,其中至
少1个超过10万吨;
3.6.2 包号02投标人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至少2个已完高密度沉淀池整体供货安装工程业绩;
3.7本项目各标包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允许符合本条3.2规定的设备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与符
合本条3.3规定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企业组成的最多两个成员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内
容必须明确规定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为牵头人;
注: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
3.8 具备上述条件,并经过辽宁省环保厅、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共同约请专家论证,且发
售招标文件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正式参加本批次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开标活动。
4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
,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供货
业绩证明资料、联合体协议书、管理体系认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
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印法人章),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
托书和被授权人身 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备查(除
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合体协议书外、其他原件资料由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无误后现场返还)报名及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7月6日-2012年7月12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5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5000.00元/包,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
民币50万元/包。
6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7日9:00时,
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联系人: 方 信(经理)
手 机:130 0111 6691
电 话:010-8862 3128
邮 箱:
cxfc51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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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