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走廊景观照明项目机场第二高速收费站及扩大区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空走廊景观照明项目-机场第二高速收费站及扩大区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T3机场收费站。
本次招标范围为航空走廊景观照明项目-机场第二高速收费站及扩大区的实施、完工及缺陷修复等,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所包括的工作内容:金卤灯、LED投光灯、LED装饰灯、电力电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近5年内(指2007年7月1日以来)累计独立完成2条(含)以上高速公路照明工程,且其中1条高速公路中含30米(含)以上高杆灯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 6 日至2012年7月 1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首先须进行电话报名,经确认后,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 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预备会时间:2012年7月 11 日10时,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 27 日 10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莉
电话:010-60213961
传真;010-60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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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