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外国政府贷款
* 所属地区:宁夏
1. 招标条件
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由固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固市发改【2011】16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项目代建单位为宁夏石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该项目装饰装修工程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项目位新区行政中心东南侧、报业新闻中心南侧、应急指挥中心东侧,总占地面积21.2亩,总建筑面积10305㎡,框架结构,地上六层,地下一层。
2.2招标内容:固原市人民检察院业务技术用房装饰装修工程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门厅、会议室、部分办公室、电梯前室、卫生间室内的精装修,前厅紫铜门,外墙石材干挂,门厅入口地面石材、踏步的铺装;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为准。
二标段:室内套装门,防火门,窗台板、墙面、顶棚的粉刷,地面铺装,走廊吊顶。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一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尔二级(含二级)以上;二标段: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 6 日至 2012年7月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原件)、被委托人身 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承担类似工程的相关业绩资料等(以上证照报名时均携带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公章)进行报名。证件不齐或业绩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时不予受理。
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 刘伟 13681084015
电话:010-58684307
传 真:010-58684307
邮箱:
zb600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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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