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3×390MW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2-CNOOC-GC-GK-0374
一、工程名称: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3×390MW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横门马鞍岛横门电厂
四、项目概况: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三期项目是在横门电厂现有一期2×125MW汽轮发电机组和二期2×390MW(F级)燃气发电机组的基础上扩建三台390MW(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机组。三期项目拟在横门电厂预留扩建场地内建设,不需另新征用地,计划于2014年建成。本招标项目是三期扩建项目的桩基础工程施工。
五、招标内容和规模:本工程招标范围为中山嘉明电力有限公司3×390MW联合循环冷热电联产项目桩基础工程施工,采用包工包料承包式施工,施工范围内所有建筑材料和施工必需的辅助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预估工程量:Φ600高强预应力管桩73840M(1943根)﹑Φ400高强预应力管桩68355M(1952根)﹑水泥土搅拌桩110160M(6120根)及清理厂区内部分旧基础(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资金来源:自有资本金及银行融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2年7月 16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2年7月 17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 。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00万元;
3、投标人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自2002年5月30日至2012年5月30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F级燃机电厂项目或300MW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的桩基础工程施工业绩;
上述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上述业绩合同签订方和实施方必须为投标申请人,不包括投标申请人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业绩;
上述业绩相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并允许招标人向所有投标申请人公开,接受各投标申请人的相互监督;一旦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单位接到有关其所填写的施工业绩存在造假的投诉,投标申请人立即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补充提供被投诉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联系该业绩的业主进行实地核实;如招标人发现投标申请人施工业绩存在造假,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在投标阶段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质,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承诺常驻现场主持施工生产管理;
7、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为地基与基础工程相关专业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8、明确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单位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9、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二年是赢利的;
11、投标申请人应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无招投标和履约不良、未因投标人原因涉及诉讼案件或仲裁、未发生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IC卡)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4 名且少于等于9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名时,随机抽取 9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4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项目联系人: 孙 有 志 移动手 机: 18301444354
电 话: 010-52425996 传 真: 010-69702913
传 真: 010-69702913 邮 编: 102299
邮 箱:
18301444354@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鼎诚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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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