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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除盐水箱供水管道招标公告

发布于:2012-07-06 17:23:06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除盐水箱供水管道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1、设备名称:新建除盐水箱供水管道
2、资金来源:2011年技改。
3、安装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
4、招标技术要求:
4.1本要求适用于大唐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除盐水箱供水管道的技术规范,包括性能、供货、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2本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机械(行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4.3如果供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要求的条文提出异议,则需方认为供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要求。
4.4本技术要求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4.5本技术要求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经供需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6 设备技术参数
1)设备名称:供水管道。
2)设备型号:不锈钢304。
5、供货范围
5.1 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包括(不限于):下述所列设备若不能满足系统的完整性,需增加设备时,投标方须无偿配供。
需要Ф219×7的304不锈钢管道270米,相同材质规格的法兰20付、弯头20个、三通5只。
具体招标范围以最终招标文件为准
6、附加条件说明
6.1 随投标书提供的图纸或资料。
6.2 设备运行维护手册。
6.3 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
6.4 各部件或设备的调试试验规程。
6.5 各部件或设备的质量检验书及材质证明。
6.6 各部件或设备主要产品的质量检验书。
6.7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6.8 技术参数表。
6.9 工作配合和资料交换所用的语言为中文。
6.10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6.11 如有需要,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6.12 如现场出现质量问题,乙方人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h时间内提出解决方案。
6.13 在合同设备任何部分交付运输前,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和本章节所述的要求,对所要交付的该部分合同设备的部件进行包装,该包装应具有适合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和装卸的坚固包装,以确保合同设备产品的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
投标人应保证合同设备的部件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采取减震、防冲击、防泄漏的措施。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投标人要在部件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
投标人提供的包装应能保证合同设备在现场的保管与维护,包括在合理时间内有有效的防潮措施、抗氧化及耐海水或海风侵蚀的措施。对于可以进行露天堆放的合同设备,应能保证在合理时间内的露天堆放不会对合同设备造成损害。
如果国家有关包装的标准或规范、本章节所述的包装技术规范及合同设备承运人的包装要求之间不一致,则投标人应按照前述各项规范或要求中的最高要求对合同设备进行包装。
投标人在投标时应随投标文件提交合同设备的包装技术规范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示意图、包装材料材质与规格等,由招标方进行审查确认。投标文件中还应包括对合同设备包装过程中将采取的防潮、防锈、防腐蚀、抗震及充氮等措施的详细描述及承诺。
6.14 合同设备应尽量在投标人工厂完成组装,以尽可能减少现场的拼装工作量,以提高安装质量与效率。工厂拼装尺寸应以运输工具所能承担的最大尺寸为限。对于易受潮或现场拼装容易导致合同设备损伤或损害的尤其应整体交付至交货点。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合同设备的组装情况、需进行现场拼装的合同设备作出详细说明,以便招标方进行审查。对结果进行综合排序。
7、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就以上设备的供应提交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条件:
7.1 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按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在指定地点和指定时间,将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料递交至招标代理单位。
7.2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7.2.1 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7.2.2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7.2.3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7.2.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2.5 资格和业绩:
7.2.5.1 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销售本次招标设备的能力;
7.2.5.2 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以上规定的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
7.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2.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8、 纸质资格预审文件和资质审查表装订成册须在2010年07月14日17:00之前(北京时间)送达
9、报名时间:2012年 07月06-2012年07月14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 浩
移动手机: 18618180310
联系电话:010-57292802
传 真:010-63346932
邮 箱: zhaobiaowh@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63346932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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