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四什锦花园23号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北京
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委托,对东四什锦花园23号修缮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愿意承担本项目的投标人投标。
一、 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
二、 招标内容:
本工程位于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3号院内。施工建筑面积 2500m2。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四合院南大殿及部分平房,院内主楼、东、西小楼。四合院南大殿屋顶多年来因雨水的渗透和腐蚀,造成屋内部分顶棚下落,雨季时多有渗漏水现象,经勘查大殿屋顶需做挑顶翻建。院内部分暖气管线及自来水管线均是直埋管锈蚀较严重需改造。院内主楼、东、西小楼塑钢窗使用时间较长,推拉窗变形较大,冬季 供暖时窗口密封不严,热量散失严重,需进行改造更换断桥铝材质窗户。
三、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 建设地点:
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3号
五、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3) 投标人应为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入围的施工单位;
(4) 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 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企业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6)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以来应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具有保障实施本合同工程的能力;
(7) 投标人2009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
(8) 财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本合同实施需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投标报名须知:
(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
(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或者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招标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不得参与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4) 投标报名时间:2012年7月5日至2012年7月10日止,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投标报名须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被授权人(及复印件)。
七、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于投标报名时获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回复
联系人: 赵博
手 机:135 5208 9943
电 话:010-5613 8358
传 真:010-5289 4800
邮 箱:
wpzb223@163.com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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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