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2-30 15:54:30
来自:注册考试/注册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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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部《关于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58号)要求,我们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和《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2004]第278号),对申请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材料进行了审查,李世华等1417名人员符合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条件,拟予以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杨家惠等516人存在一人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注册的情况,不符合换发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条件。现将审查意见在建设部网站(http://www.cin.gov.cn)、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cein.gov.cn)和中国工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网(http://www.zgjsjl.org.cn)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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