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钢结构制作及安装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1〕213号】文
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该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钢结构制作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乡规划展览馆钢结构制作及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路以北、人大以西、观江国际以东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20615.41平方米
2.6招标范围:完成为上述项目配套的钢结构制作、运输、安装、验收、后期维保等钢结构制作及
安装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07月26日开始加工制作,2012年08月10日进场安装,2012年08月31日现
场安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
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的法人及其他、同
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受贿记录、近三年内(2009.06-2012.06,下同)企
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
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应为国标产品,货物制造商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
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货物制造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
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
经销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
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
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
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条件的企业,均
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
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
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与
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7月05日至2012年0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
56137578。
负责人:史国华 13683654548 李 波 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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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