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县汪清河城区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JLZC-WQ1207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所属地区:吉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汪清县汪清河城区段防洪工程(左岸5+910-6+450段、右岸2+339-3+509段)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1】125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水利建设基金,项目法人为汪清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人汪清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汪清河发源于汪清县十里坪乡雪岭,发源地地面高程为988m,河流由东南往西北方向流,在汪清县东振乡柳树河屯西南汇入嘎呀河。
招标内容: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2012年8月18日至2012年11月1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3)必须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承担过类似的工程施工,(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4:30 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9日上午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报名方式: 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联 系 人:王雨萌
手 机:15910845580
电 话:010-88251892
传 真:010-58684052
邮箱:
zbcg0100@163.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